我舊居樓下有一個球場,基本設施齊備,有籃球場,足球場,排球場(這些場地通常由大哥哥大姐姐長期霸住,輪不到我這小鬼去玩),鞦韆,sir滑梯,攀爬組合(我不知它的正確名義稱,總之是一堆鋼架,可以爬上爬落),還有一大片空地,最適合奔跑。
每 晚老爸老媽到公園散步時,我都會一起去,那是我整天最期待的時刻,因為可以跟一大班年紀相約的朋友玩了。所謂的玩,其實只不過是幾個小鬼追來追去,蕩鞦 韆,爬鋼架鬥高,一起到暗角「探險」...全都是無聊到極的遊戲。後來老爸買了一部單車給我,每晚我便駕著單車在公園馳騁(!),最刺激的是由公園門口的 斜路飛車衝入去,唔識死的我根本沒想過會「炒車」。正所謂「人不炒車枉少年」,我雙膝歷盡「炒車」風霜,所留下的疤痕令我悔恨不已...
公園是我兒時玩樂的地方,除了後來的單車之外,小時候所玩的遊戲多數不用花錢,幾個小鬼聚在一起便研發新遊戲,說穿了,其實都是跑跑跳跳而已,但已經夠我樂上半天。
即使不到公園玩,我也有辦法娛樂自己。
我 的姐姐和哥哥至少大我十年,我唸小學時,他們都已到社會工作,所以我兒時的生活形同獨女。每天做完功課後,就是我的耍樂時間(對,我是一個會自動自覺做功 課的勤奮小朋友啊!),遊戲可豐富了:披床單扮港姐;一人分飾數十角的警匪槍戰;扮明星唱歌;左手和右手拿著玩具自編自導自演哀怨奇情可歌可泣怪獸襲地 球,劇情還要天天新款,有時更捉來家中飼養的烏龜客串一角(多數是奸角);扮報社出報紙,貼在家中當眼處;自己寫信給自己,自我安慰;甚至躲在被窩內,看 看爸媽何時才發現...要注意的是,我舊居的居住面積只有三百多呎,但想像力卻令空間變得無限大。
在我的概念中,玩樂可以不用花錢。
但不知道從何時開始,玩樂離不開錢。
成年人去玩,唱K,睇戲和行街固然要錢,連小朋友的玩意都要錢。
最 近我家中添置了一部Wii,家中上下每天都玩上幾小時。誠然,家人多了聚頭的機會,但不等於我們真的在一起。我們只是對著電視熒幕揮動遙控器,卻沒有仔細 看對方一眼,彼此一起消磨了幾小時,但只是跟電腦玩遊戲。如果花不起錢買遊戲機,我們還會聚在一起嗎?如果沒有錢,還可以玩樂嗎?
都說現在的小朋友幸福,連遊戲都有人一早設計好,不問什麼就得到娛樂。只是,不費吹灰之力就得到想要的東西,是好是壞?
小 時候的獨女生活,的確很沉悶,但正因為如此,「培養」出我的想像力。為了消磨下午無人看管的時光,我就要努力想辦法娛樂自己,又因為媽媽不給零用錢,無能 力出街玩,唯有在家扮鬼扮馬。幾隻公仔,幾件玩具,我便可以想出曲折離奇家族情仇的故事,有對白,有角色性格,仲扮聲配埋音(我相信其實我有資格做TVB 的編劇)。
因為資源短缺,如果想要消遣,就要自己想辦法(相比我的哥哥姐姐,我這些「消遣」實在小巫見大巫)。
可是,這一代的小朋友已被灌輸「玩樂要錢」的概念,因為連成年人都認為這是金科玉律。
成年的消遣方法離不開唱K,睇戲和逛商場,有時候,我蠻厭倦的,彷彿不消費、不購物,便不滿足,但花過錢後,錢包空空,心靈也空空(還徒添了好些昂貴的「垃圾」)。我常想,可以有不用多花錢的玩意嗎?我喜歡去博物館,雖然我不怕一個人去看電影,但我還是希望跟志趣相投的人一起去,可以討論和交流嘛!可惜我的朋友大多數是酒肉朋友...
看著街上的小朋友,後生仔女甚至成年人,人人手執一部遊戲機,埋頭苦幹地打打打,在預設好的遊戲世界裡尋找快樂,但沒有好好的在真實世界中建立個人興趣和人際網絡,要是有天電池用盡了,遊戲機壞了,錢花光了,他們還有什麼精神寄託?
Pakingso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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